一早,貼心的代書發來以下的訊息:

大家
可告知客戶或屋主~
這次颱風
如果有漏水或災損,
一定要照相存證,
8/8日起30天內
寫個報備函
寄給管轄國稅局稽徵所報備,
修理要拿發票,
報災害損失,
個人104年綜合所得稅可以當減項



所以
房屋滲水的屋主可放心
修繕給買方了(bittersmile)(開玩笑)

想知道如何辦理嗎?
明天再電洽各個國稅局唷!

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哦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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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鐘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