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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立法院一月三讀通過贈與稅免稅額提高每年每人為220萬,並且將稅率統一為10%,這是一項大利多的政策。


舉例來說


問:張三(化名)名下不動產公告課稅價值共計為1000萬元,因年事以高想先贈與給小孩。該如何規劃?


答:


第一種方案:因贈與稅每人每年為220萬,所以最簡單的方式為張三每年以換算後在220萬元內的持分過戶給小孩。這樣的話需共分五次左右也就是五年,才能完全過戶到小孩名下。


 


第二種方案:張三以夫妻贈與的方式,過一半持分給配偶,再由張三夫妻兩人以贈與的方式過戶給小孩。因免稅額每人每年為220萬,張三夫妻兩人加以來有440萬的免稅額。所以每年可以換算後在440萬內的持分移轉過戶給小孩,這樣共約分三年的方式完全過戶到小孩名下。


 


第三種方案:若急著過戶,以贈與及買賣的方式搭配使用,先以上述第二種的方案移轉過戶440萬免稅額度內的持分給小孩,小孩再以560萬元的交易向父母親購買剩餘的持分。


 


第四種方案:以張三個人或是張三夫妻名義擇一,剩餘的部份繳納贈與稅的方式移轉過戶到小孩名下。若單獨以張三個人來說1000萬扣除220萬免稅額剩餘780萬,以現在剛通過的10%稅率來說需繳納78萬贈與稅,若以夫妻名義各自過戶來說1000萬扣除440萬免稅額剩餘560萬,乘以10%稅率,則需繳納56萬贈與稅。


以上四種方案供大家參考,歡迎大家討論。



引用資料來源: http://blog.udn.com/hjk38074/2726260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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